我院召开党委中心组(扩大)会议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【来源:党政办  作者:徐新木 编辑:徐新木 2017年12月01日 点击:[]】

 

会议现场

学校纪委副书记李旺为与会同志解读《问责条例》

学院党委书记程喜中在会议上讲话

本网讯:11月30日下午,我院在教学主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(扩大)会议,在家院领导程喜中、张耀平、陶知翔及全体中层干部、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。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程喜中主持。

会议集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《中共江西理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<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实施细则》,学校纪委副书记李旺应邀为与会同志解读了这两份文件。李旺首先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制定的背景、目的和依据。她指出,《问责条例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,中央制定实施《问责条例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。随后她还对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进行了逐条解读,并围绕学校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实施细则中对“问责情形的细化”“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”“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”“免于问责”等关键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。

程喜中在学习会上指出,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印发和实施,是我们党从严管党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,目的就是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、党的意识和党的观念淡漠等方面的突出问题,学院党委将按照求认真遵照执行,并以此促进学院干部执行力的不断提高和令行禁止风气的逐步形成。

同时,他对全院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提出五点要求:一要认真履职、主动作为,要根据职能和职责,主动谋划工作,认真落实好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积极面对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;在研究和讨论工作过程中,要积极发表自己的真实意见;二要规范履职,即在行使权力当中,要符合规则、符合制度要求、遵循程序,遵守公序良俗,不违反党纪国法;三要科学履职,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,都要遵循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;四要习惯接受监督,主动接受监督,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;五要防止两种极端的倾向,既不能因担心问责,而不敢大胆做探索和开拓性工作,也不能借口探索和改革,而有意违反规定、违反纪律。

他强调,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及相关党纪党规,立足本职,开拓进取,清正廉洁,勇于担当,积极投身于学院发展改革各项事业当中。

会上,程喜中还要求各支部要认真做好“两学一做” 第四专题“讲奉献,有作为”—做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,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讨论钟扬同志的先进事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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