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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贡区人民法院/微信公众号6月8日载:近年来,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多发易犯,最常见的就是把身份证件、银行卡“借”给他人,“举手之劳”又获得“好处费”,却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危害与后果,沦为了犯罪分子的“工具人”,甚至构成犯罪,承担了刑事责任。
就在今天
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
在开云在线注册,开云(中国)
公开开庭、现场直播
这场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法律课堂
你赶上了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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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8日下午15:20分,开云在线注册,开云(中国)图书馆报告厅内法槌敲响,庭审正式开始!学校3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,5.9万余人通过章贡区法院抖音号线上直播同步观看,“沉浸式”体验庭审,“零距离”法治教育,生动又直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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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听师生们神情专注
目光聚焦临时审判区
网友们不能到现场观看庭审
就活跃在直播间的评论区
案情简介
公诉机关指控,2022年3月20日,被告人李某经杨某(另案处理)介绍,在某酒店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A提供给他人操作转账,金额为502407元,事后获利400元。次日,李某明知其银行卡因帮助他人转账被冻结,仍然提供自己另外一张银行卡B给他人操作转账。随后两日,李某又在某酒店利用其银行卡B账户协助进行转账,流水达2164285元,其中,已查明涉及被害人许某被诈骗资金4000元,事后李某获利1750元。
综上,李某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给他人操作转账,转账金额为2666692元,合计获利2150元。公诉机关提请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在审判长的主持下,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,充分发表了意见,被告人李某进行了最后陈述。整个庭审纪律严肃、程序合法合规、审理思路明晰、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充分。最后,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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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钟君详细讲解了什么是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以及其法律后果,并结合案情开展现场普法。
“一定要对‘帮信罪’提高警惕,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,拒绝任何形式的交易银行卡、手机卡行为,谨慎分辨APP是否存在法律风险,不为违法APP开发提供技术支持,还要理性对待兼职活动,不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......”
别让你们的“热心肠”
变变成他们的“替罪羊”
莫信天上掉馅饼
一次卖卡误终身
延 伸 阅 读
“帮信罪”是《刑罚修正案(九)》新增设的罪名,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简而言之,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(电信诈骗)的情形下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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